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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起全国审判人员换装

2001-02-2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张传亚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26日电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从今年5月1日起,全国法院审判人员将统一换着新式服装。开庭时,基层法院法官将身着西服式制服,中级以上法院法官将着法官袍。

据介绍,新式法官制服的最大特点是取消了肩章和大盖帽,采用法官袍和西服式制服佩戴胸徽两种款式,同军警制服有了明显的区别。法官袍为黑色长袍,黑色代表庄重和严肃;红色前襟有装饰性金黄色领扣,与国旗的配色一致,体现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4颗塑有法徽的领扣象征审判权由四级人民法院行使,同时也象征人民法院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忠于法律。法官穿法官袍审理案件,象征着思想的成熟和独立的判断力,并表示始终遵循法律,对国家和社会负责。西服式制服分春秋装、冬装和夏装,春秋装和冬装为黑色,夏装为浅灰色,审判人员身着西服式制服执行职务时需同时佩戴专用徽章作为其身份标志。

新式法官制服在设计上突出体现了人民法官严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宗旨,符合法官在法庭主持庭审活动的职业特点,也与世界各国法官通常的着装相吻合。新式法官制服去年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上海市、海南省及深圳、大连、青岛等城市的法院进行了试穿,社会各界反映良好,国际司法界也给予了积极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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